文艺作品翻译
文艺作品的雅俗之分存在着两个层面:一是现实层面,的确存在着区别;在古今中外的文艺史中,存在着两类审美趣味、审美风格较为相左的文艺作品。一类比较高雅,如中国古代的格律诗、古希腊的悲剧诗;另一类则比较通俗,如传统民间民歌、古希腊的喜剧。二是研究和界定层面,却又在差异中反映出人们观念上的分野。严格地讲,文艺的雅俗之分是阶级意识和文化特权的产物,对其理论内涵进行界定却并不容易。 有人认为,“所谓‘雅’一般指经过一代又一代的艺术家、文人雅士或有教养的赞助人及鉴赏家历史地形成的一套严格的趣味判断标准和风格系统,它更多地表现为服务于少数人的特权文化或精英文化。与此相对应的‘俗文化’,则发自于民间,自然质朴、单纯,没有严格的规范体系,体现不同地域、社区和风俗千姿百态的巨大差异。它来自于多数人并服务于多数人,在维系民众生活方式、传统价值观念、信仰情操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如果用探索性文艺、通俗性文艺及现实主义文艺来三分文艺整体的话,那么高雅文艺无疑就是那些探索性的作品了。的确,高雅文艺之区别于通俗文艺最根本的一条,似乎不在于题材的选择,主题的开掘,而在于艺术形式的创造上。评价高雅文艺成就的高低也往往是以其艺术上的创新为主要指标的。
文艺作品的生命力是创新。广大文艺工作者要踏着时代前进的鼓点,树立勇于探索、勇于创新的精神,使我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创作方式以及作品内容都能随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要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继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与积极创新相结合,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深刻的思想内容与完善的艺术形式相结合,努力使文艺作品的内容能够更加关注群众、关注现实,表现的艺术手法能够更加丰富多彩和具有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积极鼓励和支持各民族文艺家以独特的民族形式,创作反映本民族社会生活的文艺作品。要在社会效益领先的基础上,利用文联组织的优势,积极探索创办文化实体,以文养文,为通海文化产业的发展做一些有益的尝试,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合,紧扣时代、紧扣实际、紧跟生活的方面增强文艺作品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以保持文艺事业鲜活的生命力和旺盛的创造力,同时,推动基层文艺事业的不断发展;以造就“双赢”的良好结果。